监外执行会按揭房吗?

时间:2024-04-12 作者:杭州法律顾问

法律分析:监外执行可以按揭购买房屋,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监外执行中宣告缓刑的人员,有一些禁止性规定,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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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住房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抵押权人、质押人或者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以后,其余数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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