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住房采光权相关问题

时间:2024-04-16 作者:杭州法律顾问

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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