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土葬是否需要开具死亡证明?

时间:2024-05-08 作者:杭州法律顾问

老人去世死亡证明在街道办事处开,具体开具方法如下:1、正常死亡,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2、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3、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死亡证明开具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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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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